2021年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2个部分、38个方面、44项重点,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7年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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