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的决策部署,推动自贸试验区提升发展,打造新征程上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共三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大省。《行动方案》制定了5年建设指标体系,重点部署了浙江自贸试验区的大宗商品配置能力提升、数字自贸试验区提升、国际贸易优化提升、国际物流体系提升、项目投资提升、先进制造业提升、制度型开放提升、数智治理能力提升等八个方面的24项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清醒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下浙江对外开放所处的历史方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等国家战略,深入开展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在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等方面贡献浙江力量。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发展提升,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大省。到2027年,基本形成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营商环境便利度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全球一流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航运和物流枢纽;培育一批具有创新力、富有韧性的现代产业集群;基本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形成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和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实施大宗商品配置能力提升行动。
1.打造国家级能源资源保障基地。推进大型油气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输体系,实现重要储运基地与国家和省油气管网联通。打造亿吨级铁矿石储备能力,发展混兑、球团制造等延伸产业。提升铜等关键矿产品储运规模。依托清洁能源打造有色金属绿色加工制造产业园。打造国家级粮油产业基地,简化中东欧国家农产品风险评估准入程序,建设冷链保税仓直发中心和国际冷链供应链服务平台。
2.打造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推动绿色石化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支持高端化工品、新材料初创生产研发类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布局海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产业联合体,探索建设蓝色碳汇交易试点,发展蓝色碳汇产业。
3.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探索国家建库、石油富集国企业第三方储油经营模式。探索集体土地地下空间立体分层设权。加快油气贸易企业实体化运营。支持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国际新能源材料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期现一体化改革。争取铁矿石交易中心、大豆等离岸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落地,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体系。
(二)实施数字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
4.建设数字经济产业体系。探索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标准和新应用。深化国家区块链应用创新试点、工业互联网试点,推动跨境交流专用通道提质扩面。探索“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与“贸易大脑”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研发投入,支持数字经济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探索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机制改革。
5.融入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争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知识服务、品牌研究与运营、工业设计创新三大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出海园区。推广小商品数字自由贸易平台。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开展知识产权全流程保险试点。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研发和金融标准规范创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支持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推进数字自贸试验区、数字公共服务等项目。支持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化国际合作,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合规体系。建设数字贸易单一窗口。
6.探索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制定场景分置实施细则,开展优势领域压力测试。支持省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国际交易专区、杭州国际数字交易平台与行业性数据平台合作。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等制度,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
(三)实施国际贸易优化提升行动。
7.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效。落实原油非国营贸易加工企业进口和成品油出口配额保障,争取进口弹性配额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云仓平台。推进“市场采购+多式联运”等模式,深化市场采购组货人制度、提(运)单物权化改革试点、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创新试点,做强数字化监管(集拼)仓。搭建采购销售一体化供需交易平台,推进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货物贸易从出口零部件向出口整机转变,从生产加工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升级,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优质消费品进口。培育工贸类、平台类、服务类链主企业,支持企业设立海外运营分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加强自有品牌建设。推动国际专线品牌化发展。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8.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将服务贸易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在服务贸易领域应用,扩大先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低碳技术进口,推进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等领域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建设人力资源、语言等领域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9.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大宗商品和新能源新材料为核心的新型离岸贸易,鼓励跨境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建设离岸贸易服务平台,支持银行制定离岸贸易业务规范。探索商品、企业、国别三张正面清单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集成经营准入、海关监管、本外币结算和出口退税建设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扩大零售业务。出台保税维修规定,支持探索全产业链保税政策,争取扩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正面清单目录。
(四)实施国际物流体系提升行动。
10.提升物流网络辐射能力。争取外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打造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和内贸中转枢纽。争取陆港“抵港直装、船边直提”试点,建立多式联运转场机制,实现货物进入第六港区视同进入宁波舟山港。推动境内外空港口岸运输单证联网核查。发展陆空联运、空空转关业务,实施异地货站安检互认、安检前置试点。推进快递出海联网布局,支持国际快递物流企业境外组网。
11.提升“四港联动”牵引能力。支持杭州建成全球电子集散中心(eHub)物流骨干网络核心节点。建设宁波数字贸易港转运中心。探索海外仓、保税仓、前置仓等联动集运模式。加强“四港联动”省级统筹和数据对接,做强四港运营商联盟,推进全要素物流行业数据及政府数据汇集共享。
12.发展高端港航服务业。建设宁波舟山港域海事服务基地,构建跨港区供油和供气体系。做强国际绿色船舶维修业务。支持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打造集产权交易、注册入级、船舶经纪、船价指数等于一体的产业体系,支持宁波航运交易所打造集港航领域指数运营、数智应用、研究咨询、经济监测、信用评价等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争取在对等原则下开放本地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打造国际船员服务基地,培育国际船舶船员管理产业。发展生物医药、电子芯片等高端适航产业,大部件与系统集成、零部件生产和维修等配套制造业,飞机维修改装、航空教育培训、航材贸易等航空服务业,国际会展、旅游消费等临空业态。
(五)实施项目投资提升行动。
13.打造双向投资合作高地。推进杭州现代服务业开放试点,推动实施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便利化举措。制定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打造外资研发中心、大宗商品结算中心、数字贸易中心、航运物流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争取对外投资便利化政策试点。
14.打造高端要素和创新人才集聚地。开展绿色招商,推动规划环评全覆盖,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推动“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建立重点产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行动,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
15.加快高能级平台建设。深化与跨国公司、行业龙头、投资机构、国际组织交流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高能级平台开展贸易、投资、金融、物流、人才和数据精准合作,推动国有平台市场化改革。
(六)实施先进制造业提升行动。
16.打造科技创新引领区。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建设科技合作战略平台。构建由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外资研发中心组成的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开展全球科技精准合作品牌活动,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开放式协同创新项目。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深化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国家和省级各类人才计划、海外工程师计划等人才工程,开展“国际人才助力走出去”活动。建立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拓宽专利快速审查产业服务领域,增加自贸试验区企业专利快速审查企业备案名额,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精准管理名单制度,实现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全覆盖。
17.发展重点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世界级先进产业集群,培育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等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布局人工智能、深海空天、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领域的龙头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行业应用标准制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18.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搭建集交易、融资、结算、物流配送、品牌培育、营销推广于一体的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主体的梯度培育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培育企业集聚。
(七)实施制度型开放提升行动。
19.推动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跨境交流通道试点政策由试点企业向区域推广。探索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间的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共享目录和管理机制。建设跨境数据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跨境数据合规治理、安全评估等提供服务。推动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试点。
20.推动跨境金融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业务。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开放,探索离岸金融,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鼓励银行等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平台开展系统直连。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和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推进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扩容提质,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水平。推进人民币对印尼卢比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试点。
21.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实施路径。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构建接轨国际的公平竞争规则和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建设绿色低碳自贸试验区。
(八)实施数智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22.丰富自贸数智场景。完善“自贸在线”数字化平台,迭代统计监测、制度创新、项目推进、考核评价等核心功能。加快推进保税商品登记系统、油品仓储监管系统、油气贸易监管系统等应用场景建设。强化政企协同,建设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审核平台、新型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保税维修综合监管平台等贸易数字化系统。
23.构建高效协同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物流、资金、人才、数据等特色数字化系统与“自贸在线”贯通,构建产业、政策、项目协同机制,推进企业数据与政府公共数据共享。
24.建立理论制度体系。构建理论体系和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智治理理论成果。按需下放省级管理权限,推动完善自贸试验区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自贸试验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升自贸试验区治理能力,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开展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改革任务、创新实践等系统评估,谋划实施新一批重大改革事项。强化课题研究,加强与重点企业、高等院校、高端智库、国际组织等合作。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落实财政资金投入,加大信贷、信保等金融支持力度。省商务厅根据本行动方案另行制定细化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来源:浙江商务、自贸处区
编辑:潘方孛
审核: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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