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中国和巴西实现人民币全流程闭环交易
●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续实施
● 10月1日起 海关进一步规范保税货物租赁监管
● 对124类美国商品继续不加征关税
● 海关调整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方式
● 俄罗斯对大量商品实施与卢布汇率挂钩的弹性出口关税
● 欧盟正式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 将航运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
● 发布新的能源效率指令
● 《芯片法案》正式生效
● 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虾和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 越南发布进口汽车技术安全质量检验认证规定
巴西当地时间2日,总台记者从中国银行(巴西)有限公司获悉,该行于上月底成功为巴西一家纸浆企业办理了人民币信用证贴现业务,并即时将人民币兑换为巴西货币雷亚尔转入企业账户。此次交易标志着中巴贸易史上首次实现人民币计价、人民币结算、人民币融资和人民币直兑雷亚尔的全流程闭环操作。
根据巴西外汇管理规定,中银巴西即时将收到的人民币直接兑换为雷亚尔入境巴西,汇入企业本地账户.业界观察人士认为,此次本币交易作为中巴贸易真正实现本币计价、结算的首例探索,为巴西出口商提供了人民币结算一站式解决方案,是中巴贸易史上一个里程碑事件,亦必将为更多的企业采用相同的方式实现本币结算提供范例和路径。
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公告规定,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他规定仍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的期限,由原来的2024年1月29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业务的监管和统计,对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有关事项补充如下:区外承租企业办理租赁货物留购申报手续时,企业按实际监管方式申报,运输方式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 Y)、“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代码 S)或“洋浦保税港区”(代码 P),实施海关单项统计。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附件所列124类美国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自9月1日起,海关总署对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优化。其中,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逐批实施抽样品质检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实施监督检验。
俄罗斯政府新闻处9月21日发布公告称,为保护国内市场,俄政府决定从当地时间10月1日起到2024年年底对大量商品实施弹性出口关税,关税税率与卢布汇率挂钩。
俄罗斯政府指出,根据卢布汇率水平,清单上绝大多数种类商品出口关税税率为4%至7%;但央行卢布汇率低于1美元兑80卢布时出口关税为零。化肥的出口关税税率则最高为10%。
俄罗斯政府指出,这项措施旨在维持出口和内需之间的合理关系,可防止国内市场出现不合理的价格上涨。
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
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欧盟委员会此次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是根据今年5月欧盟对外公布的《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详细说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进口商涉及的义务,计算这些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性方法。
细则规定,在初始的过渡阶段,进口商只需提交与其商品相关的碳排放信息报告,而无需支付任何财务支付或调整。
过渡期过后,2026年1月1日完全生效后,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该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计算。
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实现免费配额的全部取消。
新法案中,所有在ETS中受保护的欧盟行业将被授予免费配额,但从2027-2031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逐渐由93%减少至25%。2032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降为零,比原草案的退出时间提前了三年。
近期,将航运业纳入欧盟 (EU) 排放交易体系 (ETS)的立法已经正式生效,该法规将在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船舶运营商将被要求监测和报告其排放量,并为其排放的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缴纳一定的碳配额(当前的碳配额价格在90欧元左右)。
欧盟委员会当地时间9月20日发布新的能源效率指令,该指令将于20天后生效。指令包括,到2030年将欧盟最终能源消耗减少11.7%,提高能源效率并进一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等。欧盟能源效率措施侧重于推动政策领域改革,并在欧盟成员国推动统一政策,在工业、公共部门、建筑、能源供应部门引入统一的能源标签系统。
当地时间9月21日,欧洲《芯片法案》正式生效。当天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告称,该方案通过 “欧洲芯片计划” 促进关键技术产业化,鼓励公共和私营企业对芯片制造商及其供应商的制造设施进行投资。在法案框架下,欧盟计划在成员国和委员会之间建立协调机制,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合作,监测芯片供应,预估需求,并在必要时启动应急机制。根据芯片法案,到2030年欧盟将汇集来自欧盟机构和各成员国111.5亿欧元公共投资,并将利用大量私人投资。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2023-A10号通告,公布供人类食用的虾和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主要内容为:
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所有进口煮熟的虾和虾产品必须冷冻,并且在煮熟过程中产品最低核心温度应达到65℃;
只有经过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为不含十足类虹彩病毒等10种病原体的国家或地区,才允许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煮熟 (冷冻) 虾。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届时将同步启用新版进口虾和虾产品健康证书。
据越通社报道,日前越南政府发布第60/2023/ND-CP号法令,对进口汽车和进口零部件的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认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令,被召回汽车包括根据厂家发布的召回公告召回的汽车和应检验机构要求召回的汽车。检验机构根据具体证据和汽车质量、技术安全和环保信息的反馈意见的核查结果提出召回请求。
已投放市场的汽车若存在技术缺陷需要召回,进口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进口商应在接到制造商或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未解决故障的缺陷汽车产品。
自收到制造商或检验机构召回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检验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缺陷的原因、补救措施、召回的汽车数量、召回计划和及时、全面在进口商、代理商网站发布召回计划信息和召回汽车清单。
该法令还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职责。
来源:浙江95198
编辑:潘方孛
审核: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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